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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摊的“三亚”血统——亚城市、亚消费、亚

时间:2009-01-16 09:47来源:今日消费 作者:和来贵 点击:
我们渴望,非主流的亚城市与亚消费的地摊,蓬勃发展。地摊应该融入更多的文化、时尚、创意的因素。人与地摊始终都怀有暧昧的情愫,地摊让人觉得温暖。
    地摊作为城市的亚文化和市民的亚消费行为,这种不起眼的小东西,与城市其实深深血脉相连。
  地摊在很多人的记忆里,都是无法抹去的一笔。80年代的孩子,都还记得学校门口的小摊子上,摆满琳琅满目的“粘牙糖”、“酸梅粉”、“糖人”,还有小册子的多啦A梦漫画书。现在的小孩子们,放学的时候依然会遭遇很多很多的麻辣小食品,或者被放在担子里刚刚孵化出来的小鸡小鸭。地摊上,那些经久不衰的小玩意儿,在超市里找不到。
  童年,是和地摊的初次交手。
  上大学之后,地摊是便宜而又实惠的消费。喜欢读书的人,总要浏览旧书摊,说不定可以遇到几十年前出版的好书,封面设计的古典,内页里盖着某某人的藏书章和认真的读书批阅。成年之后,地摊是淘宝的胜地,人们总抱着一个希望,可以在地摊上找到既便宜又实惠,而且适合自己的东西,一件衣服,一个发卡,或者仅仅是一面小镜子。女孩子会穿着一件在地摊上淘来的衣服,神秘地让同事猜猜价值几何?
  我很喜欢看《水浒传》里武松醉打蒋门神那一回。武松要求每到一个酒馆必须喝三碗酒再走,当走到一个夫妻开的家庭小旅馆的时候,施恩说:“哥哥,这是个不起眼的乡间地摊,你还要喝吗?”武松并没有店小而放弃那三碗酒。
  看来,在古代,小规模经营的地摊也是上不得台面的狗肉。在一座城市里,地摊永远不是消费的主流,经济的主体。地摊之于城市,是城市的亚文化;地摊之于市民,不过是亚消费方式。
  没有哪个城市会把地摊作为GDP增收的主要财政来源,也不会有哪个人一辈子心甘情愿只消费地摊货,而没有更高的生活追求。
  所谓“亚文化”,又称集体文化或副文化,指的是与主文化相对应的那些非主流的、局部的文化现象。“亚消费”是与主流消费观念相对的局部消费现象。
  随着社会发展,那些非主流的东西逐渐演变成时尚。比如,女人的中性打扮、刺青、故意在牛仔裤上开个洞……于是,地摊在当代亦因为它的上不了台面,成为一种时尚。
  很多青年男女喜欢坐在马路边寒酸兮兮地吃小木偶的冻酸奶,或者喝1块钱1碗的野菜浆面条,1块钱的油炸臭豆腐。地摊上叫卖着的所谓的纯银首饰,明明知道是假,还是喜欢买一个戒指戴在手上,因为便宜,不用爱惜,褪色了就丢掉。
  地摊总是给人温情脉脉的感觉。在北京的时候,我看到天安门广场地下道里的那些流浪歌手,每天晚上拿着一把吉他弹唱,脚下放着盛零钱的帽子,就很有感觉。突然觉得,这些卖艺的小地摊,正是一个城市的文艺缩影。我很渴望,在郑州的地下道里,也会出现这样一群流浪艺术家,他们清高而有才华,演唱的时候投入得紧闭双眼,根本不低头去看帽子里已经放了多少钱。就像电影《美丽新世界》里,歌手伍伯在一个城市吟唱着美丽的歌。
  一个极有文化底蕴的城市,其地摊也是极具文化特色。甚至可以说,越是有着深厚历史的城市,其地摊越是富有厚重的文化特色的。例如,河南周口淮阳的泥泥狗,一开始不过是当地太昊陵每年的“人祖庙会”上摆着的十分不值钱的哄小孩子的小玩意儿,被专家发现之后是轰动世界的遗存、在民间的原始图腾和动物崇拜的“活化石”。开封书店街的夜市上,汴绣到处都是。西安大街上一家不起眼的羊肉泡馍店,说不定厨房的那口羊肉汤锅,一百年都没断过火……
  如果一个城市的地摊货高度时尚了,那么这个城市的市民消费理念也就高度时尚了;如果一个城市的地摊货奢侈了,那么这个城市的经济水平也就发达了。试想一下,假如在某个城市,蹲在马路边吃饭的消费者手里端的都是小碗的鱼翅燕窝,而不是臭豆腐,那么这个城市该是多么璀璨。
  小小的地摊,背后意义重大,它与一个城市的居民生活空间、城市文化、城市想象力,创意工业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。
  我们渴望,非主流的亚城市与亚消费的地摊,蓬勃发展。地摊应该融入更多的文化、时尚、创意的因素。人与地摊始终都怀有暧昧的情愫,地摊让人觉得温暖。
  地摊亦是我们的亚生活态度,我们一开始就为地摊打上了廉价的标签,所以我们对地摊的态度总是那么悠闲。
  逛地摊永远不会像在LV专卖店里那么紧张。这就是地摊的魅力、生命力、吸引力、杀伤力以及亲和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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