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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英之本色

时间:2009-04-28 13:02来源:《瞭望东方周刊》 作者:黄柯杰 点击:
就在开庭前,一位受害人站在金华中级人民法院门口,接受各家媒体的采访,他大声说,钱没了,应该让我们知道这些钱去哪里了,这么多钱都是银行汇款的,公安机关应该把这些数据都贴出来
  

据参与旁听的一位法律界人士介绍,吴英案资金流向将成为案件定性的最重要依据。据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向本刊记者介绍,4月2日,一份由辩方起草的“司法鉴定申请书”已经提交到最高人民法院,在这份司法鉴定申请书里,杨照东要求“对吴英借款的金额、去向,吴英及本色集团资产价值等进行司法鉴定”。

在开庭过程中,吴英不止一次陈述,如果让她把公司经营下去,是很有可能还清借款的。对于投资项目是否能盈利的质问,吴英坚持认为,将来可能会盈利。她同时坚持,除了支付利息外,公司的钱都用于投资经营中。

在庭审中,吴英认为,自己花了1.3亿元投资了房地产,此外还花2300多万购买珠宝。在说明买珠宝的环节时,吴英说,自己买珠宝纯粹是为了投资,此外在湖北还有一个大的工程投资,如果投资成功收益可能翻一番,“当时这一项目正在前期谈判中。”

此外,吴英被检方指控涉嫌个人挥霍,这包括买高档车、化妆品以及高档衣物。吴英对此辩解,买车是公司需要,自己买的法拉利跑车,也是为婚庆公司购买,资金由其垫付而已。

检方出示了2007年5月8日对吴英的一份问询笔录,在这份笔录中,吴英承认个人消费1000多万元的事实,这些消费包括高档化妆品、箱包、皮鞋等。检方特别举例,一件迪奥小背心价值3万元,五星级宾馆请客一餐花费7万元。

“是不是3万?”吴英承认拥有一件小背心,“请客吃饭也是为了公司业务,我没有用于个人消费。”

与吴英的两名辩护律师一样,数位集资受害人也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彻底厘清吴英案资金的去向。

就在开庭前,一位受害人站在金华中级人民法院门口,接受各家媒体的采访,他大声地说,“钱没了,应该让我们知道这些钱去哪里了,这么多钱都是银行汇款的,公安机关应该把这些数据都贴出来,让大家信服,让大家知道吴英案的来龙去脉。”

义乌:金山还是火山

 

一位曾参与办理吴英案的警察告诉本刊,吴英供述,自己有一次从义乌提走现金,装满了宝马X5的后备箱

《瞭望东方周刊》记者黄柯杰 | 浙江义乌报道

“投资公司被吴英、张政建折腾坏了。”做生意的许志豪十分感慨。他入行10年,来义乌打拼5年。他在义乌的投资公司在2009年3月收场,“撤退回宁波,做汽车销售了。”

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,他表示,经历过这么几起大的非法集资案后,金华乃至浙江地区的民间金融业受到重创,教训也弥足珍贵,“教育投资人如何理性看待投资和控制风险。”

义乌拿钱十分容易

许志豪早年大学毕业进入宁波的银行系统工作,10年前下海,涉足民间金融行业,起初是依靠银行的人脉,帮企业做一些转贷业务,“真正做大还是在2002年之后。”

2002年,许志豪以自家房产做抵押,并以1分利息向社会募集资金近500万元,在宁波开办典当和投资公司,三年后,还掉债务,自有资金近2000万元,成绩骄人。

因科班出身,精通业务,2004年末,许志豪和义乌的朋友合伙在义乌开办了一家投资公司,主要帮小企业做转贷业务。2005年以来,他的合伙人开始劝他大量吸收社会资金,然后高利放出,获取息差。

“没有抵押,怎么能筹到钱呢?”许志豪当即表示怀疑。但是,合伙人的一次筹资活动让他大开眼界。合伙人带他去义乌和一些小老板吃饭,席间对许志豪赞美一番,尤其是对他在短期内从500万元做到2000万元的事迹大加吹捧。饭局接近尾声,合伙人趁热打铁,询问是否有人愿意把钱放在许志豪处,“利息是2分。”

“结果很多人当场就答应下来,第二天钱就送到公司,都是现金,只要打个欠条就可以了,连实物抵押都不需要。”许志豪感慨义乌人的大胆,“这在宁波几乎无法想象。”

许志豪介绍说,最近几年,宁波和绍兴许多企业都来义乌融资,比起宁波当地的投资公司繁琐的抵押程序,义乌拿钱程序简单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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